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陈鸣明率4名常委会见公安部考核组
3月27日下午晚些时候,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陈鸣明在兴义市戴斯赵庄酒店会见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候选单位考核组”组长、公安部现役办综合处处长潘业辉等一行3人,对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被推荐为***、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候选单位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广泛交换了意见。
会见时在座的有: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杜丹,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杨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陈国芳等当地领导;还有全程陪同公安部考核组的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现役办主任杨传学,省消防总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春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翟东风,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世永。
陈鸣明书记首先代表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全州各族人民对公安部考核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公安部关怀、厚爱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将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列为推荐给***、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表彰的候选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近年来,在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州消防支队的正确领导下,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抓班子、带队伍,出色的完成了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各急难险重任务,为实现全州火灾起数、损失明显下降做出了积极贡献,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直线上升。可以说,当前是望谟县乃至全州消防部队各项建设面临的最佳时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消防部队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刻能够冲锋在前,对地方和谐稳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支撑;二是消防部队大力支持和参与“天蓝、地绿、人和、水清、业新的和谐黔西南”战略的实施,积极为州政府招商引资的各类大型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三是在地方党委、政府、消防部队上级机关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奋斗下,全州消防部队基础设施、装备配备等方面的工作都实现了新发展,全州消防队伍建设实现了新跨越,部队战斗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陈鸣明说,实践证明,包括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内的驻州消防部队是一支非常有战斗力的铁军队伍。对此,州委、州政府以及全州各族人民是十分满意的。今后,州委、州政府将继续全力以赴支持消防部队建设,努力为全州消防部队和消防事业发展做好坚强后盾。
潘业辉处长代表公安部考核组对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多年来给予消防部队和消防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对考核期间州内各级各部门给予的积极配合倍感欣慰,对近年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在黔西南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驻州消防部队特别是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圆满完成了2006年“6.12”、2008年“5.26”、2011年“6.06”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抗旱救灾、灭火救援、扶贫帮困等各项急难险重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和资金保障。他希望黔西南州政府针对驻州消防部队特别是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任务繁重的实际,着力帮助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装备配置更新滞后的问题,着力打造出一支攻坚克难的现代化消防铁军队伍。
陈鸣明书记对公安部、部消防局给予黔西南州和望谟县消防事业、消防部队发展建设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黔西南是一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年轻的自治州之一。而望谟县至今仍是国家级贫困县,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经济落后,5年之内就发生了3次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破坏大,损失重,底子薄,各项建设十分迟缓。陈明鸣说:“每一次救灾我都会亲临现场,所到之处,都能看到消防官兵的爱民模范实践行动!”尽管条件异常艰苦,但驻守县城的消防大队官兵始终牢记宗旨,励精图治,团结一心、迎难而上,革新观念,谋划超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全体官兵认真履职、热情服务、快速反应,舍生忘死,战斗在最危险和群众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尖刀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十分明显,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实际行动中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经受了住了一次又一次严峻的考验,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潘业辉处长指出,从两天时间里开展走访调查、群众评议、听取汇报和问卷测评活动,考核组对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先进事迹有了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望谟县十分落后的经济社会面貌和消防官兵生活工作的艰苦程度有了全新的深层次的认识。“官兵们气概基层,奋发有为,为保少数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潘业辉处长表示将会把这里的考核情况如实向公安部作一个客观、全面的汇报。同时希望黔西南州委、州政府能继续打造好、关心好、建设好、使用好驻州消防部队特别是望谟县消防大队。也希望驻州全体消防官兵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以保卫驻地的经济发展建设为己任,为民解忧,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努力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驻地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在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的蓝图中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陈鸣明书记还就今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授予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抗洪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表彰该大队在抗洪抢险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向望谟消防大队学习的情况向公安部考核组作了详细介绍。陈鸣明对望谟县消防在队历经雨雪凝冻、百年大旱、雄雄烈火、惊涛骇浪的洗礼,先后被公安部消防局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望谟县人民政府记集体三等功3次,被贵州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先后有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 8人荣立个人二等功、48人次荣立三等功、1人被贵州省人民政府评为“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等先进事迹侃侃道来,充分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支英雄部队的了解之细和重视之深。
潘业辉处长听了陈鸣明书记的介绍后十分高兴,当即对陪同的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有关人员强调指出:希望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一定要倍加珍惜荣誉,坚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绝不可辜负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努力在拥政爱民各项工作中再续辉煌,再立新功。
当晚,公安部考核组潘业辉处长一行3人还依据考核程序,与黔西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进行了单独访谈,专门就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各方面的工作作了更加细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