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深入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黔西南州8县市9个消防大队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在建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各类消防器材销售点经营的消防产品、相关企业生产的消防产品。重点整治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型式认可证书以及检验报告的产品,整治成效显著。
望谟县:奏响“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战鼓。县消防大队着力维护广大消防产品消费者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产品销售、使用秩序,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3月7日至3月13日,消防大队与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现场质量检查活动,督促本辖区消防产品销售、维修和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投入使用制度。二是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现场检查不能判定的产品以及存在问题的防火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防火涂料、消火栓箱等产品应进行抽样送检,抽取的样品及时送往相应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现场检查不合格或是经监督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工商部门一律没收并更换合格的产品。
普安县:消防与工商部门联合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3月6日至13日,县消防大队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对辖区大型商场、家具城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期间,检查组先后深入锦兴大酒店、阳光商务会所、蓝色网吧、家家福超市、人人家超市、八一家具城等场所,重点检查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器材,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对场所使用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标志、消防栓等消防产品的使用性能和质量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场所使用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生产厂家供货证明、购货合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一一进行了核实。现场收缴了12个已经过期的灭火器及8分块假冒消防疏散标志牌,同时按照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明确告知单位负责人若逾期不改正的,并将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晴隆县:消防大队在专项整治中,与公安、工商和质监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门市、单位进行了检查,以严格的执法,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在检查中,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工商和质监局干部对水带、水***、应急灯、防火门均进行了现场测试。发现部分水带有断裂,检查组当场责令业主整改,扣押了不合格的产品。检查组还提取了部分消防产品抽样,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册亨县:县消防大队联合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广泛在县城粘贴《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通告》。为了增强通告的透明度和提高消防产品销售点的高度警惕性,大队采取把公告放置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重点单位以及在县政府专门设有的宣传栏等醒目位置,便于引起来往人员重视。同时在公告内设有一系列的举报电话,扩大了群众监督范围。
兴仁县:县消防大队重点排查整治了三类单位和场所。一是对消防产品是否有厂家、有检验报告,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维修厂家是否具备维修资格;二是对新建、扩建、改建和二次装修中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有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充合格的产品。三是在本县从事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的厂家、公司、个人,监督人员要***登记,造册存档,建立信用等级。对销售、维修单位进行具体检查,严防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本辖区内。
贞丰县:县消防大队重点检查了全县消防产品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证明、型式检验报告、营业证照,对部分消防产品还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有的产品还存在变质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安龙县:消防大队积极部署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认证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队全体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内消防产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严格按照《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了消防产品生产、经营、维修、安装企业及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以及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检查消防产品销售门市2家,检查公众娱乐场所47家,清除了一大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火灾隐患。
顶效开发区: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消防产品打假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完善消防产品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消防产品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临之际,顶效消防大队大力开展整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活动,采取“四条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流通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检查。二是确定整治范围,突出检查重点。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四是发动群众电话举报伪劣消防产品。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大队严格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对于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支队明确要求各单位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将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当地质监、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将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非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