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政府565万元奖励2011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在望谟县召开的2012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一批在2011年度中消防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被表彰。
2011年,望谟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巩固成绩,突出重点,克服困难,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努力推进全县消防工作实现持续、创新、科学发展,望谟县政府划拨56500元专门用于表彰在2011年度中消防工作突出的单位,并于3月2日下午,在全县2012年消防会议上进行了兑现。
油迈乡人民政府、昂武乡人民政府获得一等奖,各奖励4000元;复兴镇人民政府、新屯镇人民政府、大观乡人民政府获得二等奖各奖励3000元;郊纳乡人民政府、打易镇人民政府、麻山乡人民政府、蔗香乡人民政府获得三等奖,各奖励2000元。并对县财政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和广电局、工商局、民政局、团县委、水利局、供电局、烟草局、电视台、新华书店、汽车站、工行望谟县支行、望谟县信用联社、中国移动望谟分公司、中国电信望谟分公司、望谟第四中学、望谟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望谟县公安局油迈派出所、望谟县复兴镇河西社区、油迈乡里奖村等21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各奖励1500元。
望谟县人民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为创建平安望谟、和谐望谟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