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和州武警支队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先进表彰
2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黔西南州兴义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黔西南州武警支队荣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全国双拥模范先进表彰是全国范围的第二次表彰活动,表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391个,贵州省有8个,其中:3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兴义市位列其中)、3个县;表彰“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8个,黔西南州武警支队榜上有名,并且该支队是全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获此殊荣的2个单位之一。
全州上下一直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新一轮双拥工作创建中,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的中心工作,深入扎实地做好全州各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州双拥工作质量。据介绍,兴义市从1991年开展州市共创“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来,5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1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全国双拥模范先进表彰活动每4年评比一次。2011年,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黔西南州和兴义市采取“州市共建”的举措,召开双拥创建动员大会,党政部门扎实开展多项拥军优属活动,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安置政策;驻军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州范围掀起了新一轮双拥工作创建热潮,双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州1市1单位喜获“全国双拥模范”的先进表彰,凝聚了全州党政军民4个方面的不懈努力,彰显了全州328万各族人民与驻州军队的鱼水深情,进一步巩固了全州“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