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全面展开烟花爆竹市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2012年春节日益临近,各地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活动将迎来高峰。1月12日上午,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4号)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对全州烟花爆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州各县市消防大队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已呈“地毯式”、“网格化”展开。
会上,支队再次通报了2009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六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200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北京央视新址火灾、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认真学习了近日刘金国副部长作出的有关春节期间“要将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批示精神。就加强春节期间全州各地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支队防火处、各大队要主动提请当政府和公安机关将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作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坚决依法查处发现的烟花爆竹市场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二要积极主动与治安、宣传等部门密切协同,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隐患,发动消防志愿者、社区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三是支队司令部、各大队和中队要针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和销售网点,尽快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文件、省消防总队文件要求和支队动员部署安排,全州各地消防大队目前已全面展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普安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先后深入辖区西街、劳动街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逐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兴仁大队对县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以及各销售网点进了行消防安全检查;望谟大队针对县农资日杂有限公限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多处火灾隐患,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晴隆大队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安龙大队对辖区新安镇、龙广镇、笃山乡等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集散地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网点是否悬挂销售横幅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及报警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建立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
各县市消防大队在开展检查期间,还向烟花爆竹销售商传授了日常消防安全常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同时要加强火源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