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大队副大队长徐江受到州委州政府兴义军分区表彰
人物提示:徐江,男,侗族,贵州松桃人,1976年10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少校警衔,现任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入伍以来,先后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近日,中共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兴义军分区在兴义市隆重召开全州双拥工作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在全州拥政爱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望谟县消防大队徐江副大队长被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
大灾面前挑重担 尽职尽责解民危
在参加望谟县“6?06”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中,徐江刚刚做完胆结石手术尚未痊愈,本需好好休息的他主动请缨,于6月7日投身抗洪抢险第一线,在整个抽(排)水和清淤除泥战斗中,他忍着疼痛,与时争、与天斗,舍小家顾大家,积极给指挥部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白天顶着烈日、冒着酷暑、迎着熏天臭气,带领一个救援小组挥着锄头、握着铁铲、推着手推车始终坚持以最快的速度清淤,将效能发挥到了极致。晚上,他作为支队“6.06”抗洪抢险救援指挥部秘书组组长,做到了5个及时,即:及时与政府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信息联络,及时收集抢险救援相关情况,及时编发抗洪抢险救援简报,及时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及时为黔西南州“6?06”抗洪抢险救援指挥部报送消防部队抢险救援最新动态。他以望谟县抗洪抢险救灾消防指挥部名义编发抗洪抢险专报11期,及时编发信息15条,分别被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信息网采用,其中1篇被州“6?06”抗洪救灾指挥部采用。
深怀爱民之心 帮群众之所需
2011年7月,徐江调任望谟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他了解到望谟有大批贫困学生面临失学的情况后,主动与团县委联系,积极筹备捐资助学活动。9月,他不顾工作劳累,带领大队官兵驱车20公里到大观乡小学看望了8名贫困学生,并建立了帮扶对子。在他的带领下,县消防大队资助了9名面临失学的贫困学生。入伍从警16年来,他先后资助了12名贫困中小学生,参加抗旱救灾送水达80余车次,向灾区捐款捐物26次,价值18000余元。
徐江助人为乐,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
2006年4月2日下午,徐江行至兴义市将台营隧道时,看见一个满脸是血的人躺在隧道中间,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无人救助,他见状,一边拨打急救电话,一边果断抱起伤者徒步穿过隧道将其送到了兴义市人民工人医院,并帮助其挂号、就诊。医生诊断后说:“伤者多处受伤,失血过多,幸亏救助及时,否则将有生命危险 ”。事后,伤者的母亲莫长美从医院打探到救他儿子的是州消防支队的警官徐江后,带着家人放着鞭炮,拿着绣有“见义勇为争先锋、消防官兵活雷锋”的锦旗到州消防支队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热情服务为群众 严格把关除火患
徐江作为一名普通的消防监督员,他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到了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理性、平和执法。他严把检查关,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每到一个单位、一个场所,他认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直到把隐患查准、问题找实;作为法制员,对填发的每一份法律文书,他都坚持严格把关,做到了准确无误。为了督促隐患单位(场所)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他常常往返于有关单位,热心提供周到的法规及技术指导。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牢记“四个严禁”,讲操守、重品行,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近年来,他先后参与了公安部部署开展的“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行动及上海世博会、全国“九运会”和全省“六届旅发大会”等大型活动期间辖区消防安保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他在2007年1月被公安部表彰为“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7年12月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8年被省消防总队表彰为“勤政廉政先进个人”。
望谟的老百姓都知道,只要有困难就找消防部队,到场的消防官兵中肯定有徐江。只要有危险,徐江肯定冲在最前面。徐江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小到替老人换煤气罐,取钥匙,摘马蜂窝。大到从高楼、河中和车祸现场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次又一次地帮助了急需帮助的人,树立了人民子弟兵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三句话”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