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大队入冬以来检查888家单位整治火患453处
为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入冬以来,望谟县消防大队结合当前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收到了良好的火灾隐患治理效果。
加强超市、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大型人员密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商场、市场内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加强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全面排查相结合、政府监督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安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
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按照学校消防监管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排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实现学校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加强夜间营业、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针对歌舞厅、游艺厅、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多发的特点,科学调整消防监督警力部署,改革监督执法勤务制度,建立消防监督人员“错时工作制”,开展消防安全夜查,把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部位,切实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消防监督。
截至12月中旬,望谟县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888家,发现火灾隐患53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453处,临时查封18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起,依法行政处罚4.17万元,入冬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收到了良好的火灾隐患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