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到我州兴义市检查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工作
11月8日,省检查组王健一行5人代表省人社厅到我州检查工作,在州人社局副局长马崇曾等4位同志的陪同下,对兴义市2010年以来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兴义市人社局局长彭其剑和分管副局长雷永芳、仲裁院人员参加汇报会。检查组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后,查阅部分档案,最后对检查情况作了反馈交流。
兴义市2010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0件,结案40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裁决8件,占20%;调解4件,占10%;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28件,占70%。2011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件,结案34件。其中:裁决5件,占15%;调解7件,占21%;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22件,占***%。未结案18件,均为10月11日以后立案受理,还在仲裁办案时限范围内。
省检查组对兴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办理的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的依据可靠,办案质量高,制度建设完善,档案装订规范。同时指出了兴义市在庭审笔录、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希望仲裁机构今后在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有所突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