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
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州妇儿工委的指导下,黔西南州文化局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大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原则与“以人为本”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协调各方面力量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各项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黔西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黔西南州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和完成两个《规划》的总目标与主要任务,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成就即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妇女、儿童基本情况
州直文化系统有干部职工127名,其中女职工***名,儿童86名。
(二)妇女参政情况
十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要求,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妇女代表参政议政总体比例略有提高。 ***名女职工中,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4名,
省政协委员1名,州政协女委员2人,。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情况
***名女职工中,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学历60名,中专学历3名。86名儿童均在接受义务教育。
(四)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情况
***名女职工,86名儿童均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保险。
(五)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建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数有4个,得到援助的妇女儿童人数8人;妇女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覆盖率和妇女权益法律援
助制度覆盖率达100%。
二、实施规划的主要工作体会与成绩
实施《黔西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黔西南州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来,我们的主要工作体会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规范有序
为推动两个《规划》目标的实现,增强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作为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局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规划发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本部门承担的重点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中,明确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指导工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并将妇女儿童工作的实施目标与本部门工作目标相结合,进行考核。明确了目标管理联络员,检查规划目标完成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党组领导妇女儿童工作的有效机制。局党组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妇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妇女儿童工作。有关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支持妇女组织儿童建设和开展活动。形成了“党组领导、科室支持、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局妇儿工委按照面向社会、立足基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优势,利用 “送戏下乡”等多渠道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两个《规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确保我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加大了在广大妇女干部、妇女群众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四五”普法的要求,针对维权工作上存在着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倾向性的问题:如家庭暴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宣讲了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法律知识,使妇女干部、妇女群众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依法维权的工作能力,为真正做到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妇女依法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的维权能力。几年来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四五”普法为依托,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入学校和“三八”妇女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机关、农村、企业、社区、学校等各行各业,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在活动中,我们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每一个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妇女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局妇儿工委把监测统计与评估纳入实施规划的全过程,并利用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实施规划新经验,推进实施规划上水平。一是建立完善评估组织机构。局党组非常重视区妇女儿童工作,分别于2005年、2009年两次调整妇儿工委分管领导,及时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规划监测领导小组及监测统计组,制定了监测评估方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重视规划指标的统计工作。从2003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妇儿工委会议,将规划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详细落实,责任到人,以确保统计指标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三是认真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在采集和核定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妇儿工委按照责任单位职责,结合主要完成目标,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认真进行数据的监测统计。
(五)紧扣难点热点,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年来,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指标,针对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寻求突破,切切实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加大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力度。局党组把选拔女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议事日程,在使用干部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女干部;职务调整优先提拔重用女干部;岗位培训优先安排女干部。2001年以来,结合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共有3名女干部得到提拔任用。
(六)注重培养少儿综合素质。一是指导社会力量举办书法、舞蹈、绘画等培训机构131家,对儿童进行书法、舞蹈、绘画等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二是2008年6月,组织贵州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节黔西南州级选拔赛,选出舞蹈、声乐、器乐、小戏小品(含朗诵)等节目17个,绘画、书法作品35幅参加7月下旬的全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节比赛,由于我局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参赛节目获得了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获奖排名第二名。
(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明确管理职责,依法进行管理。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依法对我州文化市场进行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全州文化市场管理的职责和范围。
(2)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落实《网吧实名登记制度》、《新闻出版五项管理制度》、《立案结案回告制度》、《案件限时办结制度》、《群众投诉限时办结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了文化市场管理行为。2005年起,州文化局牵头制定了明察暗访制度,明确对全州文化市场的明察暗访每季度至少一次,由相关局领导带队,分三个或四个组不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当场记录在案,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通报相关县、市和顶效开发区限期整改,并切实做好后期***督办工作,坚决保持对全州网吧、电玩城等文化娱乐场所的高压态势。
(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处罚、受理、审批等工作程序,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过程中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以及涉案取证等执法程序,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切实提高执法实际操作水平,努力做到执法文书规范、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罚适当。近三年来,组织全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执法培训共30多批,参训人员1000余人(次),使文化市场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促进了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高。2007―2009年连续三年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4)加强廉政建设,提升执法形象。执法中,注重把提高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放在重要位置,严肃纪律、提升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06年以来,兴义市文化市场稽查队2次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州7个文化市场稽查队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16人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5)重视教育培训,维护市场稳定。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批登记,严把注册关。凡是“两释”人员以及参加“黄、赌、毒”人员不得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以维护文化市场的稳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帮助他们成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2007―2009年,全州共组织对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113次,培训近6000人次。
(6)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市场准入。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全州网吧、电玩城的清理调查工作,结合城市发展规模、城乡人口数量、区域发展水平等因素,研究制定了《黔西南州2009―2010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现正认真编写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之中。积极发挥文化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把文化市场审批准入关。认真审查文化项目的投资规模、质量水平、选址布局,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搞好项目前置审批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审批之后留得住、搞得活、能发展。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并积极培育和扶持民族文艺表演团体和公司,近年来扶持和审批了兴义市布依八音演出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布谷鸟民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贞丰布依紫金艺术团等。
(7)强化日常监管,严处违法行为。监管中,严格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电玩,超时营业,不进行实名登记等违规行为现象。牵头组织公安、工商、消防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文化出版市场的稽查,严密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工具传播反动、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内容,坚决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严肃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2008、2009年,全州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9人次,车辆4423台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3956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612个次。依法收缴各类低俗淫秽音像制品21847张、盗版音像制品147945张、非法书报刊8918份、盗版畅销书和常销书78819册、淫秽黄色书刊3837册、非法宗教宣传品6038份,关闭违规经营印刷企业4家,查缴非法博彩电玩机174台。对上述查缴的各类非法物品,在“4・22”统一销毁活动中分别在全州八县(市)进行了集中销毁。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网吧、电玩市场,采取突击检查、暗访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把零点、上午学生上课前,午休时间、下午学生放学后作为重点检查时段。2008、2009年州文化局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85次,文化执法部门日常检查2871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办理案件87件,其中接纳未成年人46件,接纳114人;超时营业18件,未进行实名登记等违规行为23件。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电玩城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对严重违规的两家网吧吊销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收缴电脑及附属设备192件,电子游戏机1061台。配合工商部门共取缔“黑网吧”66家。通过全州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州的文化市场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推进。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范整治“网吧”、“电玩”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提案议案数量逐渐减少,从2006年的6个逐年减少到2008、2009年没有这方面的提案议案。近年来的提案议案主要集中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等方面。
2、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突破
(1)创新思路,加强监管。积极参与“政风行风”上线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我州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的发展概况,介绍文化市场经营审批程序、文化市场管理重点、执法程序等,并再次通过媒体公布12318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欢迎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市场管理。
(2)成立协会,强化管理。积极探索将行政管理和执法与行业协会自律有机结合,使文化市场的管理更全面、更高效。执法中发现,以往的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弊端,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之间矛盾重重、相互抵触,不利于文化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积极构建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2009年8 月和10月,分别成立了黔西南州印刷行业协会和黔西南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作用,使文化市场的监管多了一条途径,多了一种手段,减少了盲区。
(3)拓宽渠道,多方监管。为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从2007年起创新建立了“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制度”,每年聘请140余名教师、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为网吧、电玩的义务监督员,开展义务监督。
(4)公开程序,依法行政。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统一制作下发了网吧、娱乐场所管理警示牌,公开、公示文化市场许可程序、违规经营的处罚标准、举报电话,片区文化行政执法责任人姓名、电话、照片,明确了文化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这一做法深受经营业主和消费者的欢迎,受到省文化厅的好评。
3、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在全州范围内推行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服从指挥的工作原则,强化全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抓执法队伍建设,抓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抓执法的力度和质量,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办案能力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全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诉讼。维护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的认同度。
(八)在扶贫工作中,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条件。十年来,我局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工作,每年春节、“六一”儿童节,年均出资2万元,或是捐助现金,或是购买学习用品,慰问望谟县砍边乡、兴仁县民建乡等联系点的妇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