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促检查,争取上级支持
为了加快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重点项目,以良好的实施项目形象继续赢得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的支持;抓好已下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等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各种资金使用效益,黔西南州文化局由局长总负责,党组成员组织检查组,对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重点项目:1、晴隆县、册亨县、贞丰县共49个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设备配置工作。2、贞丰县文化馆维修工作。3、兴仁县、贞丰县2个社区文化中心设备配置工作。4、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册亨县、晴隆县9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工作。5、文化示范县市、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6、543个农家书屋建设工作。7、兴义市、安龙县50个农家数字图书室建设工作。
(二)项目资金:1、县市文化馆、图书馆维修改造经费;2、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经费;3、以奖代补经费;4、文化传媒经费;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同时,对检查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及报账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归档问题,重点查看项目和规划是否一致、支出和账面是否一致等问题。
二是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要做好自查工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没有自查报告的县市,检查组不进行检查,三年内不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不予申报以奖代补等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