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册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黔西南州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册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部位火灾隐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火灾四项控制指数全面下降,努力实现“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消防工作目标,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振敏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升阳、县公安局副政委覃元提为副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局、消防大队、县经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沟通等工作。下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工作。
三、工作重点、内容和措施
(一)工作重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六小”、“三合一”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
(二)工作内容。以打开生命通道、打造畅通工程“双通”为重点,全面整治单位(场所)和农村50户以上村寨存在的火灾隐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力度和频次,严防重、特大火灾发生:开展隐患整治交叉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督导、验收。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
“六小”场所、居民住宅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力度。同时,要结合专项行动,切实抓好世博会、亚运会及中秋、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继续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单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是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五是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六是单位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七是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八是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九是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
设置位置情况。十是“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十一是50户以上大村寨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建义务消防队情况,村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农户违反规定堆藏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火用电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非常手段,敢于“碰硬”,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在隐患排查整治中必须做到“七个一律”:一是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二是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四是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五是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六是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七是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四、工作职责划分
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公安、安监、消防部门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提请政府组织督导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促有关部门部署和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应当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除对本单位及下属的事业单位、经营实体开展排查整治外,还应当根据行业管理职能,分别对以下社会单位实施排查整治。
教育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民政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公益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文化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卫生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医院、卫生所等国家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进行排查整治。
旅游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涉外宾馆和风景名胜区等进行排查整治。
工商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进行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0年9月1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15日至9月24日)。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各类会议,特别要开好乡(镇)、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会议,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9月25日前报县“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19日)。各单位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级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对乡(镇)居民区、城市社区、农村村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消防违法行为
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责令停止施王、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强硬措施。各地每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及《册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报册亨县“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对本地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开展“回头看”活动。同时,要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水平。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册亨县“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任务,避免相互推诿。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制定详细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考核和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组织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建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旧建筑要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要实行治安、警务督察“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的合力。
(三)加大力度,整治隐患。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责令整改,严格实施处罚。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进行判定并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幼√L园等事关民生的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又无力解决的,各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行动,把握舆论导向,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曝光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全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工作不作为、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10月起,册亨县专项行动督导组每月要对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并将有关督导情况报州“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
册亨县“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冯刚、刘龙辉,联系电话: 4214163,传真:421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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