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证书检查登记的公告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证书检查登记的通知》(黔财会[2010]12号)要求,现将黔西南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公告如下:
一、检查登记范围
全州范围内,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注明“下次检查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的持证人员。
二、检查登记内容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变更情况;
(二)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三)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四)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五)持证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检查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四、检查登记方法
由持证人员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学历、职称有变化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登记表,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检查登记手续。
五、检查登记有效期
通过检查登记的,证书签发机关将打印“下次检查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字样,并加盖黔西南州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检查专用章。
六、持证人员无故不参加检查登记的,其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黔西南州财政局
二O一O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