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副主任徐飞在我州开展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
3月9日-11日,省民委副主任、《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飞在州委常委、副州长贺登祥等领导的陪同下,在我州开展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活动。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的通知,《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省重点专项规划,《规划》由省民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等22个省直单位共同编制。省民委高度重视,分别派出几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州市开展调研活动。
赴黔西南调研组分别在州和普安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州县领导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文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等部门对编制《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徐飞副主任在座谈会上强调:少数民族事业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的一项社会事业。“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五年规划,是加快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规划。《规划》将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阐明2011至2015年我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重大问题的民主和科学决策,意义非常重大。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
调研期间,徐飞副主任一行还深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检查我州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
省民研所副研究员范波、州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余陈丽、普安县相关领导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