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13万元奖励25个消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2月8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在州消防支队七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消防工作会议,隆重表彰25个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颁发奖金13万元。
2009年,黔西南州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和消防总队的指导下,在全州各级政府和各级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2009年全州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全年无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和火灾起数、伤人数全面下降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州政府决定对完成消防责任目标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会上,州政府副秘书长席大中宣读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决定》(州府发[2010]2号),出席会议的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李立志、防火部副部长丁翔,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罗黔生,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付贵林、州政协副主席王殿宗、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锦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明、政委王通翔等领导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颁发了奖金。
2009年初,为确保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和州直21个部门签订了2009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并于2009年12月组织3个考核组对全州落实消防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组严格认真的考核和讨论评比,上报州人民政府,经州人民政府开会讨论,决定对兴仁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县市一等奖,对望谟、普安、安龙县政府和顶效开发区管理表彰为先进县市二等奖,对兴义市、贞丰、册亨、晴隆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县市三等奖;对州财政、发改、工商、文化、团州委、建设、教育、电视台、黔西南日报社、电信公司、册亨县者楼派出所、顶效派出所、兴义市丰源社区、龙塘村、望谟县石头寨村等单位表彰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奖金10000元到2000元不等。
州政府要求受到表彰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并希望各有关部门向先进学习,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尽职尽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和谐黔西南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