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节能降耗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报告
黔西南州节能降耗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 我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的监督下,在省节能办、省和州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 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法规建设和政策措施为导向, 按照州委、州政府 “环境立州”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 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黔西南的发展要求,以“十一五”期间万元 GDP 能耗降低 20% 为目标,狠抓节能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 全州各级各部门已初步形成了以工业节能为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带动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为实现我州“十一五”节能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节能降耗工作基本情况
(一)节能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2009 年初,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 2009 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 州府发〔 2009 〕 12 号 ) ,对全州 2009 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并于 2 月 6 日召开了全州节能工作会议。通报了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对我州 2008 年节能工作检查情况。对 2008 年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 2009 年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顶效经济开发区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了 2009 年能源消耗总量、万元 GDP 能耗、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下降目标值;与顶效开发区、兴义市签订了 2009 年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具体规定了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时限;与州发改、州经贸、州财政、州统计、州科技、州农业、州建设、州质监、州旅游、州交通、州商务等 11 个州直部门签订了 2009 年节能目标责任书,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节能工作指标,与贵州宜化、贵州兴化、安龙华虹、安龙金宏、兴义立根电冶公司等十家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 2009 年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节能目标,落实了节能指标,确定了节能量。同时,州经贸局与全州 13 户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 2009 年节能降耗责任书,落实分解了全州节能降耗指标,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09 年,省人民政府下达全州万元 GDP 能耗同比下降 7.83% ,全州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 9.92% 。据统计测算,全州 2009 年万元 GDP 能耗同比可下降 7.83% ,完成全年计划的 100%; 全州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可下降 10.19%, 完成全年计划的 102.7%; 各县(市、区)也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具体情况见下表。纳入 州级目标责任考核的 23 户企业, 29 项单耗可比指标,其中 6 项没有可比数据, 23 项下降,稳定降低率 79.3 % 。
全州 1-12 月各县(市)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情况
县市名称 | 2009 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 ( 吨标准煤 )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 万元 GDP 能耗降低率 % |
黔西南州 | 1890175 | -10.19 | -7.83 |
兴义市 | 144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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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兴义 | 1442758 | -7.68 | -7.53 |
顶效开发区 | 17 | -4.68 | -5.23 |
兴仁县 | 26045 | -13.75 | -8.38 |
普安县 | 46119 | -10.2 | -7.62 |
晴隆县 | 27740 | -15.49 | -16.30 |
贞丰县 | 50553 | -17.09 | -10.45 |
望谟县 | 5153 | -4.54 | -3.52 |
册亨县 | 23916 | -4.12 | -3.23 |
安龙县 | 267874 | -8.65 | -7.12 |
(三)、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评价。 2009 年,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节能工作,不断加强了综合协调和调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黔西南州单位 GDP 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 州府发〔 2008 〕 25 号 ) 文件要求,年初由州节能办牵头,会同州发改局、州统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对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和六户省重点耗能企业 2008 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都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完成了 2008 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六户省重点耗能企业也基本完成了 2008 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同时,州人民政府已将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并占总分的 2% 。
2 、加大节能投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州人民政府将节能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2008 年为 50 万元, 2009 年为 80 万元。同时,围绕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和循环经济利用等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州 2009 年上报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项目 2 个,现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项目实施后,可获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 1515 万元,年可节约标煤 6.06 万吨。省节能技改项目两个,获省专项资金 55 万元。
3 、积极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培育节能技术市场。 2009 年,全州以中央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为契机,加大节油节电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 减少购买程序,并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设立节能灯推广服务点,加大了节能灯的推广力度 , 今年省下达我州节能灯推广计划 50 万只,实际完成节能灯推广 54 万只的任务。
4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开展“ 521 ”节能降耗工程,按照节能法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将年用标煤 3000 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州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管理,并在各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了“一责三岗”(即节能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节能监测员、节能考核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节能管理措施,真正使企业做到节能工作有人抓,“跑、冒、滴、漏”有人管,为企业建立起良好的节能工作平台。同时,对我州重点监控的用能企业建立健全了节能管理机构,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要求企业把各种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细化到车间、班组和重点耗能设备,严格实行节能奖惩制度,定期通报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切实加强企业的节能管理和监测监控。
5 、加大节能工作的检查力度。 五是继续加大节能工作的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期对州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节能机构建设、开展节能工作和节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对节能工作制度不落实,节能统计不规范的兴义窑上富锰渣厂、兴义平州铁合金厂等三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6 、加强节能体系建设,夯实节能管理基础。 一是充实了能源统计力量,在州统计局专门成立了能源统计科,落实了能源统计人员。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也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积极落实机构和人员。二是结合我州实际,继续贯彻落实好“一个体系三个办法”,即《黔西南州单位 GDP 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和《黔西南州节约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节能考核的具体奖惩措施,对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和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了从源头、结果对能源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奖惩体系。
7 、加强节能宣传,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以“节能宣传周”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节能法》活动,以“节能、降耗”为目标,紧紧围绕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二是翻印了节能宣传资料 30000 册,分发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有关部门、州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广泛宣传。
8 、加大节能法规和节能统计培训力度。 2009 年,我州举办了两期节能法规和节能统计培训班,对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节能统计员,各县(市)统计局的节能统计员,州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节能监测员、节能考核员(简称“一责三岗”)等 100 多人进行了培训。
9 、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节能降耗纳入全州各级政府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州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公务车节油,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等节能降耗措施,制定和完善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确保我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逐年下降。
10 、积极加大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力度。 州人民政府已将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并占总分的 2%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目标责任状签订情况:
2007 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省经信委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州人民政府以州府办发 [2007]15 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缔“两土”,淘汰小炼铁等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立即淘汰了我州蒙古堡、改良焦企业 30 户,立即淘汰了 300 立方米以下所有小炼铁企业。淘汰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8 年 1 月 4 日州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贵州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按照责任书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完成期限: 2007 年底以前重点淘汰兴义铁厂,安龙县马草龙滩铁厂,普安县广源铁厂、普安县龙达煤铁厂、普安县铅矿宏达炼铁厂、普安县白沙铁厂。 2008 年以前淘汰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丰源钢铁有限公司 1 × 10 0M3 炉子,兴义市万鑫钢铁冶炼有限公司 1 × 150 M3 炉子。 州人民政府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在黔西南州节能工作会上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黔西南州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各县 市、顶效开发区 按责任书要求的淘汰时限按期完成落后钢铁生产能力淘汰工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 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黔府办发 [2009]4 号 ) 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2 月 6 日在黔西南州工业经济和节能工作会议上分别与兴义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定了《黔西南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009 年度 ) 责任书》。为进一步做好我州 2009 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2009 年 5 月 19 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2009 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意见》,要求各 县市、顶效开发区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 2009 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按期完成。
(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 2007 年至 2009 年州人民政府与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责任状,涉及淘汰落后产能 43 户。
二是 按照 10 月 10 日省环境保护厅给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加快推进减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大了淘汰的工作力度,除列入省环保厅 淘汰的 16 家焦化企业外,全州应淘汰的 落后焦化产能企业也进行了淘汰。
(三)、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文件 财建 [2007]873 号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州于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积极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2007 年获得 720 万元, 2008 年获得 375 万元, 2009 年获得 970 万元,各年度分配情况如下:
1 、 2007 年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情况
2007 年,我州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企业 14 户, 但 兴义市万鑫钢铁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威泰燃料有限公司、贵云煤焦公司、鑫达铁合金厂等四家企业未提供任何资料,自愿放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财政部实际审核下发的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10 户及下拨我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720 万元,资金全部兑现到各企业。
2 、 2008 年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情况
2008 年,我州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企业 25 户, 但 经财政部和省实际审核下发的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16 户( 9 户企业不符合奖励政策)及下拨我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省财政奖励资金 375 万元,资金全部落实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 其中兴义市(含顶效开发区) 225 万元,安龙县 55 万元,普安县 45 万元,晴隆县 50 万元。除自动撤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已兑现外,其余企业均未兑现。
3 、 2009 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情况
2009 年,我州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企业 9 户 10 个项目, 但 兴义铁厂自行放弃申报资格,实际申报企业 8 户 9 个项目,经财政部实际审核下发的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7 户 8 个项目 ( 1 户企业不符合奖励政策)及下拨我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970 万元,资金暂未分配 。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州的节能降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 任务十分艰巨 , 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 问题:
(一)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结构调整优化难度大 。 我州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主要依赖第二产业。从 2009 年 1-12 月全州 GDP 完成情况看,第二产业完成 95 亿元,占全州 GDP 的 41.3 %,同比增长 14 %,超过第一产业增幅。目前,全州工业增长主要依靠煤炭、电力、黄金、化工等产业的拉动,高耗能产业比重大,规模以上工业中,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增加值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 70 %左右,资源型产业总体上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企业规模小,初级产品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我州正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重化工是一个客观的发展历程,能源和原材料工业是我州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解决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作用,高耗能产业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淘汰。企业在实施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时,自筹资金能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并且十分困难。此外,各级财政用于支持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节能专项资金较少和没有引导企业节能投资的机制,影响了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步伐,我州在较长时期内都将面临着加快工业化进程与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双重考验。
(二)对节能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从全州来看,我州能源相对丰富,能源供应及价格对企业和社会的压力相对较小,主观易忽视节能工作。全社会和企业对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难,特别是部分民营企业,资源忧患和节约资源的意识不强,缺乏节能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浪费能源等现象。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节能工作不重视或有畏难情绪,存在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协调不得力等问题。
(三)节能基础工作不扎实,机构和能力建设滞后。 我州各级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节能监督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全州除兴义市成立了节能办外,各县、顶效开发区的节能机构建设进展缓慢,节能工作仅停留在协调、服务方面,对辖区内的耗能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不能适应节能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由于能源统计体系不尽完善,基层部门能源统计力量薄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节能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和反映宏观能源消费情况,缺乏对节能工作的预见性,不能适应节能宏观管理的需求,能源统计力量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不熟悉,统计措施不落实。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及基层部门和企业 不能及时和准确上报能源利用情况和节能降耗的相关数据表格,很难对辖区内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总结,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且部分企业节能统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政策掌握不透,对统计工作不熟悉,造成统计工作连续性较差。
(五)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难度大。 一是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认识不足,虽和州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制,但落实不到位,据我局掌握的情况和州环保局核查的情况,有部分企业主要设备设施未完全实现淘汰撤除:
二是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时,部分县市对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的政策没有按照财政部 财建 [2007]873 号 文件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申报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虽积极申报,但未获财政部认可。
三是部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不配合,不提供任何资料,超过申报时限,又想要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
四、 2010 年工作安排
2010 年是力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最后一年,全州经贸系统和广大企业,必须围绕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大力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机会,抓住全面落实并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大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结构节能。
二是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加强对年耗能 3000 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强化产品能耗限额管理,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促进节能减排。
四是积极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做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节能资金的投入,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发挥各级财政节能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节能技改等投入。
五是落实好有关节能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实节能惠民政策,大力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
六是全面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深入重点用能企业,检查节能目标责任制、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的执行情况。 七是进一步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好“节能 减排企业在行动”等活动,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能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培训提高各级经贸系 统和企业节能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