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政府拨付8万余元高喷消防车专项经费
为确保兴仁县高喷消防车的正常使用,兴仁县消防大队积极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政府特批8.8万元专款用于高喷消防车的保险和购买泡沫液,为该车“打仗”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兴仁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不断增多,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大,为提升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兴仁县政府出资近百万元购买了一台高喷消防车,分别可载10吨水和2吨泡沫。
为确保高喷消防车能及时投入战备,兴仁县消防大队党委积极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请求政府解决高喷车专项经费,经政府研究决定,为消防大队解决了高喷消防车保险经费3.3万元和购买泡沫液经费5.6万元,合计8.9万元。
兴仁大队将积极为高喷车办理保险,购买泡沫液,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出动,发挥高喷消防车的突出战斗作用,全力以赴的抓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火灾形势安全稳定。
编辑: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