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兴仁县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政府召开的煤炭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该县安全生产实际,最近出台五项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治理,确保该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
兴仁县出台的“五项制度”,一是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会制度。组织该县煤矿企业负责人、县职能部门到发生事故或在日常监管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召开现场促进会,由安全生产抓得好的企业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要求事故企业负责人作检讨发言。要求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自查自纠会议,县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协调、解决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是实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县安委会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相关监管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同时,县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回头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三是实行严格的行政监管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该县规范执法文书,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安全监管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覆盖率,确保监管到位,并投资改善办公条件。着手制定《兴仁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兴仁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安监部门的职责,扭转以前被动的安监工作局面,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动态“双挂牌”管理制度。该县根据日常监管动态,对该县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现状分类(停产整顿栏、停产整改栏、限期整改栏、正常生产栏)实施检查部门和被查处企业“双挂牌”管理,对停产整顿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部门,在活动牌板上体现出整改起止时间,复查合格后企业牌板栏回归于正常生产栏。实行隐患单位和部门“两挂牌”督办以来,使安监局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隐患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五是实行安全隐患公示、曝光制度。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该县紧紧围绕国家确定的“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三个压下来”(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把事故总量压下来、把伤残人数压下来)的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公示、曝光制度。采取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对存在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县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给予曝光及公示,定期把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