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大主流媒体积极参与消防法宣传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将四月定为全州宣传《消防法》活动月,为做好《消防法》的宣传工作,黔西南日报社、黔西南电视台、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三大主流媒体积极参与,积极刊播《消防法》公益广告和参与《消防法》宣传。
为做好《消防法》宣传月的相关宣传工作,根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支队的安排部署,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宣教中心积极拟写刊登或播出《消防法》公益广告的函,并直接到黔西南日报社、黔西南电视台、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找到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
自4月7日起,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每天在“金州之声”和“百姓30分”栏目前后播出消防法宣传公益广告,一直持续到五月份;《黔西南日报》自4月8日起,分别在适当的版面打出《消防法》公益广告,同时还将在四月份与州消防支队联办“消防法”宣传专栏,介绍《消防法》的相关知识和全州宣贯《消防法》的相关动态;自4月7日起,黔西南电视台每天晚上分别在综合频道、公共频道两个频道新闻联播前后或其他广告时间播出消防宣传形象大使阎维文打出的《消防法》宣传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还打出“人人遵守《消防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5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贯彻新《消防法》,构建平安和谐金州;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消防法》”等21条公益广告字幕,一直持续到5月份。
在刊登刊登播出《消防法》宣传公益广告的同时,黔西南州三大媒体还积极派出记者深入《消防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及时在《黔西南新闻联播》、《金州之声》及《黔西南日报》头版、二版进行刊播,及时传递《消防法》宣传动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宣传氛围,为5月1日《消防法》的正式施行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