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州节能工作报告
2008年全州节能工作报告
黔西南州经贸局(州节能办)
2008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和州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上下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有效的措施,打好节能攻坚战,全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已初步形成了以工业节能为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商业等领域节能,带动全社会节能的工作格局,为实现全州“十一五”节能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2008年节能目标制定及完成情况
(一)节能目标制定及分解情况。2008年初,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州府发[2008]9号),对2008年节能工作目标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州2010年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和22%, 2006年比2005年上升3.14%和6.06%,2007年比2006年降低2.54%和1.98%,但降幅不大,而且比2005年的基数还大。这就要求我州今后三年的降耗幅度要超过20%以上,即年均降幅必须大于7%以上,才能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确定了2008年节能目标为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7.37%,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9.63%,并将目标分解下达各县(市)人民政府和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同时,在2007年州重点监控5户企业的基础上新增20户重点监控企业,分解下达了25户企业2008年主要产品单耗和节能量指标。2008年上半年,由于遭受冰冻雪凝灾害影响,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生产不正常,单位产品能耗普遍上升,节能工作形势十分严峻,要完成原定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7.37%的目标已不现实。州经贸局(州节能办)会同州统计局对上半年节能工作形势认真分析研究后,建议州政府将原定2008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7.37%的目标调整为下降7.0%,州政府同意后已报省经贸委备案。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据州统计局测算,全州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下降10.11%左右,可完成全年下降9.63%的目标。2008年,州重点监控的18户企业的25项可比单耗指标中,有18项下降,7项上升,指标稳定降低率为72%。
二、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强化目标责任・
2008年,州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和部署节能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年初,召开全州节能工作会议,由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主管部门、州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根据州政府部署,按照《黔西南州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州府发[2008]25号)文件要求。由州经贸局(州节能办)牵头、州发改局和州统计局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对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通过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都做了大量的节能工作,也基本完成了2008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同时,州人民政府已将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并占总分的2%。
(二)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政策,对中央、省财政奖励的72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全部兑现到10户企业;二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进一步加大淘汰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制定了分年度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2008年计划淘汰25户,淘汰落后产能206.6万吨;三是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把好节能关口,对新建、技改的州重点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三)加大节能投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围绕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州争取到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项目3个,总投资16283万元,可获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约2400万元,截止12月底;已到位资金1783万元。这些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节能14.85万吨标煤的能力,同时,对兴义市黄草、桔山、坪东、下午屯等四个街道办事处路灯控制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总投资282.20万元,已获得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28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年可节电80.12万Kw.h ,可节约电费和路灯维护费用达70万元。
(四)积极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培育节能技术市场。
2008年,全州以中央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灯为契机,加大节油节电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金州推广中央财政补贴高效节能灯8万只,可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0余万元。
(五)加强重点企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全州上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按照节能法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将年用标煤3000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并在各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了企业“一责三岗”制度,即节能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节能监测员和节能考核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节能管理,真正使企业做到节能工作有人抓,“跑、冒、滴、漏”有人管,为企业建立节能工作平台;同时,按照省节能办的要求对省重点监控的我州六户重点用能企业落实了能源审计报告,规范能源管理,挖掘节能潜力,开发和规划一批节能技改项目。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要求企业把各种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细化到车间、班组和重点耗能设备,实行节能奖惩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的节能管理。定期通报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
(六) 加大了节能工作的检查力度
上半年,按照州人民政府的部署,由州经贸局、州统计局和州发改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州重点耗能企业上半年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节能机构建设、开展节能工作和节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对完不成阶段节能工作任务、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节能统计不符合的10户重点耗能企业,由州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一户虚报能耗21114.78吨标煤的用能企业进行了全州通报。
(七)加强节能体系建设,夯实节能管理基础。
一是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在州统计局成立了能源统计科,落实了能源统计人员。各县(市)区也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二是加强节能管理机构及能力建设,成立了州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县级机构),内设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三个科,负责我州节能工作;三是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了“一个体系三个办法”,即《黔西南州节约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和《黔西南州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节能考核的具体奖惩措施,对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和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了从源头、结果对能源的使用进行管理,构建了考核奖惩体系。
(八)加强节能宣传,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新修订的《节能法》于施行,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以《节能宣传周》为中心,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举行“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二是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5000册和州人民政府制定的“一个条例三个办法”3000册,下发到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州重点用能企业。三是由州经贸局组织了贵州宜化、安龙华虹和州经贸局三支代表队参加了“全省节能宣传周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了全省组织奖,真正体现了依法节能,全民节能的理念;
(九)加大节能法规和节能统计培训的力度,
2008年7月,开展了对各县市经贸局分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节能统计员,各县市统计局的节能统计员,州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节能监测员、节能考核员(简称“一责三岗”)等100多人两期的节能法规和节能统计培训。培训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主,并对我州新出台的“一个体系三个办法”进行了培训,要求企业要依法节能,要认真搞好节能统计。
(十)突出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社会节能降耗。
进一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节能工作。建筑行业以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100%的要求,完善节能设计审查制度。2008年,全州新建建筑设计面积39829.2万m2,节能设计审查项目76项,节能设计审查率达到100%,审查合格率达到81.5%,初步形成了从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全过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闭合式监管模式;大力推进新型墙材的发展,2008年墙改专项基金征收123.53万元。在商业和民用领域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引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在农村继续加快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截止2008年12月底,全州共新建沼气池1.2万余口,积极调整农村能源使用结构。
三、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虽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但全州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结构调整优化难度大。
我州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偏重,全州经济发展依赖第二产业。从2008年全州GDP完成情况看,第二产业完成87亿元,占全州GDP的43.5%,同比增长18%,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幅。目前,全州工业增长主要依靠煤炭、电力、黄金、化工等产业的拉动,高耗能产业比重大,规模以上工业中,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增加值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70%左右,资源型产业总体上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企业规模小,初级产品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问题仍然严重。我州正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重化工业是一个客观的发展历程,能源和原材料工业是我州的支柱产业,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解决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作用,高耗能产业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淘汰。企业在实施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时,自筹资金能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并且十分困难;此外,各级财政用于支持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和引导企业节能投资的机制,影响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步伐,我州在较长时期内都将面临着加快工业化进程与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双重考验。
(二)对节能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全州来看,我州能源相对丰富,能源供应及价格对企业和社会的压力相对较小,主观易忽视节能工作。全社会和企业对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难,特别是部分民营企业,资源忧患和节约资源的意识不强,缺乏节能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浪费能源等现象。一些州直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节能工作不重视或有畏难情绪,存在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协调不得力等问题。
(三)节能基础工作不扎实,机构和能力建设滞后。
我州各级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节能督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均没有成立节能办,节能工作仅停留在协调、服务方面,而对辖区内的耗能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不能适应节能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由于能源统计体系不尽完善,基础工作较差,基层部门能源统计力量薄弱,各级政府和节能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反映宏观能源消费情况的数据,缺乏对节能工作的预见性,不能适应节能宏观管理的需求,能源统计力量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节能工作难度加大。
2008年年初,我州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冰冻、雪凝灾害,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普遍上升,给全州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及节能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加大了节能工作的压力。三季度以来,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州企业开工不足,产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能源利用效率下降;有的企业陷入停产状态,经济效益下滑,影响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使2009年节能降耗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
四、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打算
2009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机遇、扩内需、打基础、保增长”的任务,以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创生态环境新优势,推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有效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2009年是力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必须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坚持节能降耗不动摇,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国内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节能降耗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州人民政府做好节能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围绕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7.5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63%的目标,以抓好工业节能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努力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切实抓好以下各项节能工作:
一是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分期淘汰落后用能产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2008年未完成淘汰的项目,限期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县市将实行区域限批措施,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而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停;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质监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生产许可证手续;环保部门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布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二是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抢抓机遇,争取中央财政对安龙金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建设、贵州宜化造气富氧制气节能改造工程等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年节能5000吨标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储备,争取节约吨标煤250元的奖励资金力度。
三是加强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2009年将加大国家补贴节能灯的推广使用,减少购买程序,方便群众,计划在各县市设立推广点。
四是着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构在节能降耗中的表率,积极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贯彻落实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是加强节能工作的检查力度,落实好节能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点用能企业实行分级严格管理。对完不成阶段节能工作任务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将由州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不成任务的重点耗能企业,将由州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由州节能办提请州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源法》有关规定进行停业整顿或关闭。同时,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兑现节能奖惩措施。
六是依法推进节能降耗,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认真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的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做到依法节能。
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应尽快建立节能机构,落实好节能专项资金,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使节能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