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安监局检查烟花爆竹安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州安监局积极展开工作,首先下发了州安监管危化[2009]2号文件将省政府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同时成立了州局危化科和执法支队组成烟花爆竹检查组,对节前的生产和批发企业以及零售商店进行认真检查,在检查中主要针对生产企业存在“三超一改”和“三违”现象,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的购买、储存、运输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督促各批发企业加强管理,把好进货关,堵塞非法烟花爆竹购销渠道。
检查组分别赴兴义、兴仁、安龙共检查二家生产企业,四家批发企业,四十多个零售点。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政府和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非常重视,能认真地落实黔府办发电[2008]302号文件精神,对节前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检查,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各批发企业严把进货渠道,杜绝非法的烟花爆竹进入市场,储存管理规范,销售秩序正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存在的问题是:个别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个别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条件差,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检查组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指定,确保全州在春节期间不出烟花爆竹事故,让全州人民过上一个幸福、祥合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