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经贸局开展乳制品清理检查和检验标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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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根据州商务局 [2008]92 号文件和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明电国质检明发〔 2008 〕 67 号《关于认真做好乳制品清理检查和检验标识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普安县经贸局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各大商场、超市的乳制品进行清理和检验标识。从 2008 年 11 月 19 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查,重点检查了 2008 年 9 月 14 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对产品的标识是否有“三聚氰胺含量合格证”和是否粘贴在消费者醒目的地方,确保消费者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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