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召开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近日,兴义市先后召开非煤矿山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州市安监局、市煤炭领导和全市各乡镇(办)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负责人以及全市非煤矿山、煤矿的企业法人共160余人。
2008年以来,该市的非煤矿山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得到了增强,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原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会议要求:一是全市各乡镇(街道办)的安监工作人员和非煤矿山业主要认真做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没有许可证不能开采,许可证超期或被扣留也不能开采;大力推广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强对挖机、装载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强制推行工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认真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复训;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二是各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要配备到位,煤矿工人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同时不能安排工人操定员进行生产,且出入井要严格进行登记;自查各种征照是否合法有效,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现行作业点是否与设计相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器一表是否定期效检;安全设施是否检修并有专人维护;安全生产备用物资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一是各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业主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深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真正做到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抓好“科技兴安”战略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三是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的体现。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排除治理隐患。所有生产、管理岗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坚决落实到位,确保人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不放过每一个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五是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快依法处理的进度,严肃处理事故业主和相关责任人,查处监管当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