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泥堡金矿区黄金生产及植被恢复治理情况汇报
普安县楼下镇泥堡金矿区,在前些年金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几家金矿企业过度的无序开采,导致矿区生态植被严重破坏。我局曾于2004―2005两年间,督促金矿企业进行过治理,在采面和尾矿堆场上种植各种树苗近10万株,播撒草种600余亩,但由于土质和技术上的问题,所种草木成活率极低,治理效果不明显。
2006年度,通过向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申请,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80万元,并得到州财政拔款14万元作为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承担单位是普安县经贸局。州财政的14万元到位并投入使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的80万元,是由省环保局实行“提款报帐制”,需待工程实施后依进度逐步拨付。现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07年10月底前,该项目一直是我局时任局长吕有江同志亲自抓、具体管,其他同志不清楚该项目的基本情况。2007年11月经了解得知,2007年5月经贸局与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签定《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委托该公司对泥堡金矿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组织招标活动,而此时项目还未进行规划设计。2007年7月与挂靠贵州中科生态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李元栋签定《环境规划与园林景观设计合同书》,由李元栋承担泥堡金矿区绿化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李元栋所设计的图纸从2007年12月开始几经修改仍不合格(县林业局审查),直至2008年2月底,县林业局第四次对其提供的《施工图》提出《审查意见》时,已经无法联系设计人李元栋(电话停机)。为此,我局及时向分管县长作了汇报,并请求由县林业局进行设计。该项目是使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生态建设项目,须进行工程招投标,工程招标从发布公告之日起需40天方可开标.
2008年7月初县林业局将《作业设计》交到县经贸局,我局急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2008年8月12日由中介机构在兴义组织开标,但由于中介公司对资质审核不严,投标单位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最后由工程监理方(县城建局)和业主方(县经贸局)共同协商,延期8天,让投标单位完善材料,2008年8月20日重新开标。
2008年8月20日开标后,对中标单位进行了4天公示。9月5日中标单位来到我局对施工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协商,于9月11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工期4个月,保质期一年。
工程开标后,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成立了工程施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工程施工进行领导和督促,同时明确工程监理人员和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008年9月28日开工,2009年9月28日竣工,现已在采矿面植树造林近10万株,播撒草种600余亩。矿区公路造林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