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举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培训
8月5日至7日,州局在培训基地(轮胎厂)举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有9县市(区)社保局长、医保股长、医保医生及州局相关业务科室等共40余人。
培训会上,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崇曾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社保局长黄长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出台进行讲解和解答,医保科长陈怀东对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摆在各级劳动保障系统的重要日程上,搞好汇报,抓好落实。二是搞好宣传,乡镇、社区的劳动保障所(站)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张贴到各单位的宣传栏上,同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三是成立领导机构,解决和落实人员、资金、设备等问题。四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要尽快学习掌握政策,特别是具体的经办人员要熟悉和精通;五是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好参保人员的审核关,特别是参保资格的户籍、年龄以及特殊人群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