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劳动保障局上半年为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押金23448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半年,兴义市共为民工追回工资押金23448元。与2007年相比,今年,兴义市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案件少了许多,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参保等方面呈上升趋势,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在逐步走向规范轨道。 1-6月,共组织开展日常巡查120次,检查用人单位340户,涉及劳动者2600余人,辞退凝视童工2人。开展专项检查3次。其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1次,开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项执法检查1次,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专项执法检查1次。共检查用人单位50户,涉及劳动者1265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15件。接待来访咨询500余人(次),立案受理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及用人单位非法收取职工押金(保证金)使用童工等违法案件26件,涉及劳动者27人,涉及拖欠工资(押金)39428元,结案21件,为民工追讨工资和退回押金共23448元,涉及民工21人,结案率为80.76%;尚未结案的5件,余款15980元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同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55件,进行工伤调查55次,做出工伤认定案件55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839人,参加养老、工伤保险52户1839人,其中:养老保险711人,工伤保险1128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0219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