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粮食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粮食局黔粮流通[2008]78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8]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州粮食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当前正值粮油生产高峰时期,各县(市)粮食局、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各县(市)粮食局、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企业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组织企业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抽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三是各县(市)粮食局和国有粮食企业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粮食局和国有粮食企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安排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尤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四、工作时间要求
7月2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及直属单位要完成自查和整改,7月30日前书面上报本县(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调查表,州粮食局根据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传真电话:0859_3223423
工业科电话:0859_3222194
联系人:欧辉 131****3598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