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消防部门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强化消防三级管理,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坚决杜绝消防监督人员不规范执法和执法随意性问题的发生,全力做好奥运年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兴义市消防大队积极向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了派出所的消防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以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
一是从基础工作入手,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指导。大队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具体指导、协调责任人,制定并出台了“四个一”制度:即指导人员必须每月深入分包派出所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每月参与一次派出所执法,每月参加一次派出所工作例会,每月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进行一次讲评。从派出所消防监督的“瓶颈”问题着手,从监督检查的内容、注意事项、法律条文的引用、法律文书的录入和下发等小处入手,加强指导,务求派出所民警个个懂业务、人人会监督。
二是从日常监督工作入手,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执法质量。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求各派出所主管所长每周至少参与一次消防检查,专兼职消防民警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协助社区、驻村等责任区民警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大队不定期对派出所消防执法工作进行督导,对大队列管范围之外的重点单位,一律以大队名义下发《督办通知书》,优先由派出所处理,并全程监督执法民警填发法律文书、复查、立案、传唤、告知、处罚及自由裁量权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派出所执法民警的消防监督水平。
三是从三级管理入手,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大队提请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派出所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及《兴义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求,及时确定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报市局和消防大队存档备案。近日,将以市公安局文件形式下发,进一步明确管辖责任,明确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监督检查的对象,做到重点突出,科学分工,形成有效机制,保障对辖区单位实施更加全面的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兴义市公安局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列为派出所年终考核验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消防监督工作不合格的派出所、个人将被一票否决年终评优的资格,以考核促工作,督促派出所切实承担起消防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