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全面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
9月14日,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通知》,全面开展全州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整治农村散埋乱葬,是全州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迫切任务,对于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土地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全州农村散埋乱葬状况得到基本改观;逐步清理现有的散埋乱葬;乡镇(街道办)公益性公墓(埋葬地)管理规范,服务良好,有序发展,倡导建设农村公益性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基本满足当地村(居)民安葬需求;基本形成农村殡葬管理网络,建立预防、制止散埋乱葬的长效机制。
整治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积极指导各县(市)、义龙新区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各县(市)、义龙新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工作力量,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工作。二是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要把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规划建设与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为消除农村散埋乱葬创造条件。要把集中整治散埋乱葬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治防并举,以防为主,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范新的散埋乱葬产生。三是要依法整治,规范操作。要把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纳入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范围,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要根据“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以教育引导当事人整改为主,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和工作手段,分类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要党员示范,干部表率。全州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农村散埋乱葬整治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依法规范安葬亲人骨灰,自觉纠正散埋乱葬行为;要加强对亲属等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散埋乱葬等不良治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