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会议召开
9月13日,全州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在州局召开,传达《2018年度州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及《2018 年度州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及考评标准》。州公安局党建扶贫一一对接助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州局调研员刘俊出席会议,机关工会副主席李延莉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改变落后风俗习惯,进一步加强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我州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进一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管理监督,杜绝全局各部门服务窗口及民警、职工、辅警出现不文明的现象。二要加强对本部门服务窗口、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三要遵章守法加强对单位车辆和本部门民警职工的车辆管理,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和城市管理规定。四要遵规守纪各单位干部职工行为文明,积极做到学文明礼、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学习内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教导(县、市)乡、镇民警职工遵守法律、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切实提高全州社会文明建设。
州局机关工会副主席甄承文,州公安局工会委员、局工会委员、各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