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信委牵头赴兴仁义龙等县(区)开展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现场督导
2018年8月23日至28日,州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洪玉华、副局长代时勇分别带队,州工信委刘家兴、州环保局彭纪鹏、李政位共同组成督导小组,对省委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第56号通知中所涉及聚丰、尚金、再友等19家薏仁企业环保投诉问题整改工作依次开展现场督导。在督导现场,兴仁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被举报企业分别对投诉问题调查整改工作进行汇报。
通过现场督导,督导小组对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兴仁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被举报企业要根据群众投诉的内容,立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兴仁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督促被举报企业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兴仁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被举报企业环保监测力度,加大监测频次,建立完整的监测台账,确保对企业监管各种到位,排放达标;五是针对兴仁县部分薏仁生产企业车间脏乱差,环保处理设施简陋,排污废弃物未及时处置、随意堆弃等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建议兴仁县近期开展一次薏仁加工企业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兴仁县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四不放过”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全力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