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创建100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在黔西南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民政局和州司法局积极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当地文化特色资源,把民主与法治有效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乡镇(街道办)、村(居)法治文化园(墙、街)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在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过州司法局、州民政局认真督查、严格审核,决定命名表彰兴义市黄草街道办街心社区等100个村(社区)为黔西南州“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能够调动村(社区)干部和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农村稳定。“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成功创建为下一步打造省级,乃至全国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