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积极支持村级组织运转助力同步小康社会建设
在我州脱贫攻坚工作中,州财政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积极统筹资金支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助力同步小康社会建设。今年以来,下达2018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506.4万元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180.78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属于国家26项硬性配套民生资金,经费实行“村财乡代管”,按照“代理记账、统一开户、分村设账”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经费审批制度和支出范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按平均每村二万元安排,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实行报账制,须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标准按每人每年1200元(每村2人)安排,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以上两项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