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回头看巡查组到册亨县督查固体废物整治工作
7月6日,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回头看”巡查组到册亨县督查打击非法倾到固体废物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明琳及州、县环保部门和岩架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生态环境部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督查组于5月15日到册亨县开展督查,督查中发现岩架镇存在非法处置城镇生活垃圾的情况,当即下达了《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要求岩架镇政府在三天内将临时垃圾处置场的40吨城镇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3号),《督办函》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堆存的固体废物,抓紧组织清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二是要求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尽快查明倾倒的固体废物;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对监管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问责。三是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动。本次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 “回头看”巡查组到册亨县开展督查工作,主要目的即是督查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确认单》和《督办函》的整改落实情况。
督查中,督查组对册亨县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督查组认为,册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立说立行、即知即改、效果明显。对《确认单》和《督办函》提出的要求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对岩架镇存在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及时组织了清理处置,有效防控了环境风险;对135督查组督查的问题通过问责约谈的方式落实了责任追究;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制定一系列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有效推进中。最后,督查组要求,册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固体污染防治法》的落实和中央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强力推进《册亨县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册亨县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将册亨县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开,尽快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用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册亨人民和回应中央的要求。(册亨县环保局 王太丰 梁静 蒙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