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财政局督导组赴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督导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黔西南州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督导工作方案》(州财农〔2018〕31号)要求,2018年6月21日,州财政局副局长刘建津率第一督导组赴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督导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整改工作。
督导组一行到各县财政局与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股室进行了座谈,听取各县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了解问题梳理排查情况和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困难。会上,刘建津要求,各县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全力推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目标,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力开展好问题梳理排查和整改工作,主动与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对接,分步骤分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出台扶贫资金报账实施细则,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