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州级质量核查工作
根据省污普办公布的数据,截止6月20日,黔西南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完成99.9%。为确保普查清查阶段的质量,黔西南州污普办按照前期制定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染源普查清查州级质量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主要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各地普查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办公条件落实情况,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编制情况,经费预算编报与落实保障情况以及普查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二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包括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记录、考试记录、证件发放记录、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培训情况;三是清查建库流程数据及结果,包括是否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要求实施清查工作,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锅炉、入河(湖)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清查流程的合理性、逻辑性,建库的完整性,以及清查表和汇总表填报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四是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包括清查质量控制方案的制定、内部审核机制和溯源制度建立等情况。
为开展好本次质量核查,州污普办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三个核查组,按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方案的内容要求对各县(市、新区)开展质量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将形成全州污普清查质量核查报告报省污普办。(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