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推动殡葬改革严格抚恤标准
根据中央、省州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民政部等16个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相关规定,州直及州驻县单位干部职工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要求,增强从严律己意识,强化党纪法规的刚性约束。做法规制度的遵守者,去世后依法实行火葬,骨灰集中规范安葬,带头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
通过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让州直相关单位、驻县单位干部职工知晓殡葬改革政策、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规定。凡在州级办理死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用的,需凭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公墓安葬证明方可支付。
今年1―5月上旬州级办理州直各相关单位(含全州法、检两院)去世离、退休干部及在职职工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3人,合计金额74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