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省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和直接责任,州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拟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5月3日,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研究出台了《州发改委关于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及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用为情形。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和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查核组和督查组。重点抓好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调查核实、问责处理、督查整改等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厘清责任,细化了突出整治6个方面39情形。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和自查自纠清单,明确排查内容、工作要求、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和直接责任,推动建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问题排查,严肃追责问责。在开展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中,结合本职工作、平时工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建立问题线索发现、沟通和反馈机制,综合分析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认定,提出调查核实工作建议、形成调查核实报告。对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转变不大或者拒不整改的,视具体情况提出追责问责建议。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现职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