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档案馆辟蹊径创先河争项目尽使命
3月29日,黔西南州兴义市档案馆馆长、兴义市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洪同志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兴义市档案馆征集抗日战争档案推进工作会议”,原档案馆馆长、贵州省档案专家房元泽同志及兴义市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州档案馆副馆长刘平、编研科科长刘锦峰、现行文件阅览中心主任卢兴华等同志应邀到会进行指导。
与会同志在认真聆听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通过充分酝酿,就征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注意事项等,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使得会议气氛十分活跃。
刘平副馆长一边耐心听取大家的踊跃发言,一边认真作好笔记。她首先对兴义市档案馆在前期工作中的超前谋划、精心安排部署以及所作出的各种积极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她说,兴义市能瞄准馆藏不足,适时申报、实施抗日战争时期缺失的相关档案资料征集保护项目,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大好事、大实事。她又说,此次向社会公开开展档案史料征集及保护工作,这对兴义市尚属首次,同时既开了黔西南州的先河,又是积极履行职能职责,不忘历史使命,求真务实工作的具体体现。她还说,二十余年前,兴义市就根据自己的工作实情,拍摄了《敢为天下先》的档案工作记录片,希望兴义市档案局全体干部职工能够继续把这种兰台精神不断发扬光大,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认真做好本区域内重点项目档案资料的保护和抢救工作,为丰富馆藏作出不懈努力,也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然后,她又作了四点强调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推进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圆满完成。二是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6】209)与《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档案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与开发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教【2017】73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兴义市档案馆抗日战争文书、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征集与抢救”项目的各有关工作。三是在具体资料的征集过程中,要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合法依规,手续齐全完备,协议合同条款要罗列清楚,相关证明材料要准确无误,必要的可请有关专业人士进行论证。四是要对征集到的各种(类)资料的出处、来源及真实性作出认真的考证,形成详细、具体、完整的书面材料,明确好知识产权和使用范围,把可能预见的产权纠纷考虑进去,防微杜渐,真正让征集到的资料能发挥应有的历史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