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近日,财政部按照***、***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研究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确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明确权责,形成合力。奖补结合,注重绩效”的指导原则。明确了“通过统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明显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和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到2020年,长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更加完善,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更加健全,中央对地方、流域上下游间生态补偿效益更加凸显,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中央财政将通过以下方式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政策支持。一是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的生态权重;二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长江经济带的直接补偿;三是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四是加大专项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力度。黔西南州作为长江水系珠江上游地区,多年来按照中央、省的要求,严格实施“大生态”保护战略,坚持发展与生态并重,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但由于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生态保护成本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支矛盾重重,生态保护压力逐年凸显。本次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必将对全州生态保护形成有力支持,有利于我州大生态战略的持续推进,促进全州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