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第四督查组赴普安县晴隆县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督查
2017年12月7日-8日,由州工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潘勇同志带队,州委州政府第四督查组根据《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关于对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州督通〔2017〕71号)要求,对晴隆县、普安县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督查,普安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岑建芬和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飞分别就两县工作开展情况作汇报,各涉及单位作补充说明。
督查采取查阅材料、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此次督查主要围绕是两县人民政府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偿还计划机制、风险防控措施、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录入数据真实、按规定时限录入,以及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应返未返保证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开展。
通过此次督查,使两县摸清了政府欠款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偿还政府欠款理清了思路,明确的方向;对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投资健康发展,降低政府分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