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题普法学习
8月21日,州节能办主任金道林同志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引领全委干部职工开展了《节约能源法》专题学习。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利用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节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2016年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从法制层面规范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行为规范,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法实施以来,对我国经济管理、资源节约、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州发改委作为全州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十三五”规划,在能耗总量和强度(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实行“双控”、在降碳及碳排放交易上规范交易标准、在责任上落实政府属地监管机制,节能、降碳、减排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为黔西南州“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政策法规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