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黔西南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水平。2017年8月7日-10日,黔西南州司法局组织州局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法制科、公职律师及九县(市、新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组成三个组对全州九县(市、新区)及州法律援助中心、州为民维权工作站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交叉评查。
本次评查,主要采取自查和查看台账,随机抽取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等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规范性;案件承办过程中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案卷中相关材料是否充分严谨,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办案效果及受援人满意度;卷宗装订和归档等情况是否符合《贵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评查,对随机抽取案件卷宗进行细化打分。全州共随机抽查卷宗235件,其中诉讼类案件15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件),非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30件),通过评查,100分有22件,占比9.36%,80分以上211件占比89.79%,80分以下2件占比0.85%,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意识,将促进我州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