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司法局四举措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
7月25日上午,望谟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包保网格区域参加卫生整治巡查活动。干部职工拿起扫帚和铁锹等工具,挽起衣袖,有的扫地,有的清理边沟,有的捡白色垃圾,大家干得热火朝天。这是司法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活动中的一个缩影。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望谟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望谟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天积极到包保网格区域开展卫生整治巡查工作,深入推进“创卫”工作,形成工作常态化,采取四举措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对照创建标准,将各项创建指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明确的分组成员,按照每天两组人员巡查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创卫”工作,确保创建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为更好地营造文明创建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整体素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牌、粘贴“门前三包”公示牌等多种形式,让创建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司法局向包保网格区域群众发放《望谟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市民应知应会手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力求将“创卫”工作宣传到位;三是加强措施落实。根据创建指标,一是全面整治我局包保网格区域环境卫生,对沿街商铺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督促并要求立即整改,打造文明城市;二是狠抓卫生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及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巡查整治。司法局按照每天上午清洁打扫后,又进行常规巡查检查,发现有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商家、住户或发现行人由乱扔乱倒、乱穿乱行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停止违规行为。
望谟县司法局以望谟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以更高的要求使“创卫”工作常态化,为望谟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