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五集中模式推进城乡建设执法监管改革
近年来, 中央、省、州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州住建系统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建设执法监管力度。但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亟待整改的问题。一是一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执法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事故频发;二是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不按规定的建设程序办事,不依法办理招投标手续,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图纸不经过审查便进行施工,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三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人员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有的虽然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没有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四是由于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劳动力培训市场,建筑行业的工人基本来自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大多数人员文化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效果大打折扣,现场人员对一些基本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不理解,对施工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了解,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规操作。有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素质较低,不懂安全技术和技能知识,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违章指挥,致使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及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把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从根本上整改、治理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在总结以往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集中”监管模式,以“五个集中”全面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和推广“五个集中”监管模式工作经验,得到了省、州领导的肯定。
一、“五个集中”监管模式的做法
“五个集中”监管模式即一是集中部署、二是集中力量、三是集中阵地、四是集中整治、五是集中服务。在开展“五个集中”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中,采取重点抽查、以点带面、集中反馈的形式,通过召集地方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举行反馈会议,以图片和文字解说的方式,全面反映各方建设主体的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并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一并进行培训。“五个集中”监管模式改变了以往只在建设工程项目就项目本身存在问题进行反馈,覆盖面不全等问题,这种模式有效地改善了建设行政执法环境。通过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建筑工程责任各方主体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水平,同时也及时发现和整治了更多的建筑工程安全隐患,进一步确保了各项建设事业稳步推进。据统计,自2015年3月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以来,全州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24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220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处罚金额385.8968万元。
(一)集中部署。树立“大安全”的理念,将质监、安监、建管、招投标、节能等各科室、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和监管检查内容梳理整合,明确工作目标,按月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大安全”检查方案,成立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发文件,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逐一抓好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还成立了“黔西南州建筑工程大安全工作指挥中心”,由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具体科室负责人担任执行主任。
(二)集中力量。集中整合质监站、安监站、建管站、执法支队、招投标科、节能科技科等人员,并从州内施工、监理、检测、设计、地勘等单位选派行业内权威专家参与,每个月从部分县(市、新区)抽调一定数量的人员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三)集中阵地。建立每月对一至二个县(市、新区)开展“五集中”执法检查制度,集中组织人员和力量对各县(市、新区)内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每年年底确保对全州各县(市、新区)全部检查一遍。
(四)集中整治。每个县(市、新区)检查完毕后,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会商研究处理意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并根据抽检项目问题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警戒约谈,有效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五)集中服务。对查处的工程项目实行***复查和“回头看”工作方式,在帮助抓好施工企业整改和后期服务上下功夫,确保达到“号好脉,细开方,促企业祛病强身”的目的,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在强化执法检查的同时,抓好教育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分批集中对全州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培训,切实提高项目经理的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了工程安全监管。通过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使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了“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执法队伍的建设,真正做到整合监管力量,确保人员到位、素质提升,装备保障、应急有力。
(二)加大了隐患整改力度。在开展“五个集中”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受检县(市、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受检工程项目建设各参建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在认真加以整改的同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规范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自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执法检查以来,全州建筑企业严格执行施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督办制度、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制度已成为制度化,形成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四)推进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地以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为契机,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为抓手,以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新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县(市、新区)创建任务。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树立样板引路,不断营造安全生产“比学赶超”氛围,大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五)推动了安全质量整治力度。通过始终坚持开展“五个集中”监管执法检查活动,推动了各县(市、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领域质量安全整治的力度,从而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坍塌的整治力度。同时,还结合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对施工用电等进行了一并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六)加大了工程质量治理力度。通过推行“五个集中”监管模式,各地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书一牌一档案”(即法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信息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加大对偷工减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加大了工程质量治理力度。
(七)示范引领工程得到培育。通过“五个集中”模式,推行样板引路,加大了对示范引领工程项目的培育、指导和推广力度,培育了一批示范引领工程,全州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项目、“黄果树杯”优质施工工程项目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获得了多个奖项,一些奖项还实现了零的突破:获“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项目13项、获“黄果树杯”优质施工工程项目2项、获“贵州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2项、获住建部“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2项、获“第十二届第二批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称号1项。
(八)推动了“两违”建筑整治。积极配合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开展对“两违”建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清理整治工作,以“五个集中”监管执法检查推动各县(市、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对“两违”建筑的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