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生态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2017年5月22日,黔西南州水务局成立检查组,对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2017年4月6日县政府针对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立即启动远程煤矿的停产治理工作,并成立了兴仁县远程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指挥部,制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017年5月22日检查组对兴仁县远程煤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中发现远程煤矿矿区的治理工作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逐一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措施,矿区排土场的排水沟,挡土墙初见成效,覆土、绿化工作都在如火如荼的有序开展。同时,完成了水土保持治理整改方案待审查批复。
最后检查组强调:一是除按照省环保厅同意的环境治理整改方案外,应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建设。二是建设单位要及时协调参建各方(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确实履行职责,保证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格,并及时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确保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三是整改工作完成后编制新增杨家坝和官家洞两个外排土场水土保持变更设计方案报批手续,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四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资料收集、存档、管理等工作。五是工程完工后,要依法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