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期间活动安全预案
为了保证“六・一”期间各种大型集体活动顺利进行,更加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尤其是结合我州已进入主汛期、夏季高温、强降水、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确保老师和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的节日,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学校开展的其它大型活动也可以参照此预案来制订。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应急小组
为确保活动期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特成立活动应急工作小组。
(一)、现场处置组。主要负责对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学生(幼儿)及家长,负责现场安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负责做好活动医疗急救物资准备和活动中医疗救护***,并视情况及时将伤员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10、119、999、120等请求援助,适时***伤员救治情况,并沟通相关信息。
(三)、事件调查组。负责对该事件的基本情况等进行调查,迅速掌握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报各应急小组。
(四)、信息工作组。及时、准确掌握紧急信息,并向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适时***并报送事故(事件)信息,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正面引导、回复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对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处置组。负责对该事故(事件)的善后调解、学生心理辅导等工作,并视情况恢复正常活动。
各应急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小组的调度和各小组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活动前召开小组专题会议,明确分工和各自职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各校(园)长为本校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校(园)长为本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分别担任活动领导小组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活动期间要求全体人员等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活动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组织好本校(园)学生(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单位领导报告。
(二)、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疏散路线人员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脱离事故现场后,校(园)长迅速组织好本校学生(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学生家长接走时,做好交接记录。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四、防范措施
(一)、学校(幼儿园)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幼儿园)和承办单位应在属地卫计、公安、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同时,要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二)、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幼儿园)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和互救互助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三)、学校(幼儿园)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幼儿园)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卫计部门,经卫计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和安全。
(四)、学校(幼儿园)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卫计、公安和交通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与车辆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五、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一)、及时报告和报警。
(二)、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安全股报告,在安全股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上报相关信息。
(三)、第一时间电话报告,10分钟内短信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也要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四)、学校(幼儿园)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五)、学校(幼儿园)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六)、学校(幼儿园)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幼儿园)或撤离到安全地方。
(七)、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八)、积极协调联系公安、卫计、教育和安监等行政部门,并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展,减小社会影响。
(九)、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十)、学校(幼儿园)要在事发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十一)、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十二)、必要时公安部门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