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晴隆普安望谟新列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试点县
经州科技局推荐,2011年,我州晴隆、普安、望谟三个县被省科技厅批准为贵州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试点县,正式启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州8县(市)中已有册亨、晴隆、普安、望谟四个县列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试点县,科特派试点已覆盖全州50%的县(市)。
2008年,我州启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作为一种鼓励和推动有志创业的科技人员向“三农”和生产一线富集转移的新机制试点,考虑到“两欠”地区普遍存在思想较为保守的实际,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经州科技局推荐,州委、州政府启动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省科技厅将我州册亨县列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试点县。以科技支撑优质果蔬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外聘省农业院校、科研所专家为首席科技特派员赴产业基地指导为突破口,开展科特派工作,并开展了省科技厅针对试点县倾斜的科特派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和实施工作。为了总体推进全州科特派工作的开展,三年来,我州先后出台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的意见》、《黔西南州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西南州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从机制上初步建立起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体系,为全州科特派工作的推广、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1月,州科技局以黔西南科字[2010]04号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望谟、兴义、普安、晴隆四县(市)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县,四县(市)人民政府同时以文件形式向省厅呈报了请示和相关材料,并成立了科特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相继制定和出台了《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和《“十二五”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规划》等。各县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至目前为止,全州已下派科技特派员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