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安排部署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方案编制进度。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对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指导县级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确保全州各县市水利普查工作按国家和省水利普查办实施方案的部骤完成全州水利普查工作任务。
二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水利普查办、技术支撑人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队伍建设。从相关部门选调精干力量充实普查办,明确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明确具体业务技术支撑部门,采取抽调、聘用等多种方式落实人员,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把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乡镇干部、中小学教师、一村一名大学生及村组干部选聘到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队伍中来。
三是严格按要求落实经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普查办要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财政部门要指导普查经费的编制。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使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把舆论宣传作为水利普查工作的一项重点,制定好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通信、政府网站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水利普查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抓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选派精干力量参加国家和省、州级水利普查的有关培训,并扎实抓好本级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州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
六是强化质量控制。强化质量控制是保障普查质量的关键。指导普查对象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同时要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