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能力
一是加快煤矿整合技改、兼并重组、大矿建设进度,省政府批准整合矿井60个、开工57个、验收3个,技改扩能矿井36个、开工34个矿井(2个矿井放弃技改)、验收11个,续建矿开工39个、验收9个;兼并重组煤矿产能150万吨以上的有5个、100-150万吨的有5个、30-100万吨的有6个;加快糯东、地瓜(一、二、三号)、泥保、幸福等大矿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州煤矿产能达3500万吨。
二是积极推广运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掘进工作面使用金属支护或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起点使用液压支护,条件成熟的使用柔性掩护支架,全州已有1个煤矿实现综采,力争“十二五”期间有10个煤矿实现综采综掘。
三是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贵州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加大投入,在全面实现数字监控的基础上,增加视频和井下人员定位装置,加大瓦斯、透水、顶板、尾矿库隐患防治力度,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每年培训普通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6000人,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五是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项目,层层签订责任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误引发事故的,实行问责制,倒查责任,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