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石漠化综治工程通过州级验收
在国家“十一五”规划期间,兴仁县被列为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的100个试点县之一。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将得到国家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地方筹集配套450万元,总投入3450万,分三年治理流域面积达15869公顷,其中非喀斯特面积869公顷、喀斯特面积15000公顷。
兴仁县200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由州发改委批复年度作业设计、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施,建设项目布局在百德、田湾、东湖办事处三个乡镇(街道)。该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坡改梯和小型水利工程。该工程在2008年12月动工建设以来完成了项目总投资461.87万元。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改良草地666.67公顷、草地改造733.3公顷;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坡改梯86.27公顷、蓄水池230口,沉沙池230个,新修机耕道754米,新修排涝渠721米。于2009年9月完成建设内容,兴仁县10月14日进行了自查验收。2008年度百德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水利措施工程可蓄水6813立方米,解决6806亩草地经果林灌溉,3000只羊的饮水问题,坡改梯增加了耕地面积50亩,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10.5万元。遏制了石漠化进一步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推进了农村产业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湘飚为组长的州级验收专家组深入百德镇、田湾乡、东湖办等地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丈量、评估。反馈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兴仁县领导对该项目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扎实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值得肯定。要求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实地,因地设防、因害设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09和2010年的工程;对因灾造成的工程损失要及时做好统计;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为迎接省级检查做好全方位的准备。专家组还就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对兴仁县相关部门提出了完善工程资料、规范资金管理、规划项目版图等整改要求。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兴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08年工程原则性通过州级验收。
杨正志表示,兴仁县将按照认真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在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08年工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凸显的问题,按时按期进行整改。认真的总结经验,以更好地指导09年至201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